電子書與NFT書的互補結合

尤記得在電影《十年·本地蛋》中,人們為了維護思想和出版自由,甘冒極大風險經營地下書店——不過現時故事卻有可能要改寫:地下書店並非被思想警察查封,而是直接被大型網上書店淘汰了!

早前曾經談到:實體書正逐漸被電子書所取代;此外卻又提到:現行電子書的銷售和流通,主要通過具壟斷性的網上書店進行——正當互聯網開啟多元、開放的出版想像之際,冷不防又被資本巨獸無情的吞噬。

顯而易見,網上書店毋須付出任何具體產品處理的成本,但所售電子書的定價卻和實體書相差無幾——這些網店也有銷售我的電子書,你猜它們會否把省下來的成本、又或額外賺取的利潤,回饋給作為作者的我嗎?相信你也會覺得,我這種想法未免太天真了吧!

電子書收益的分配是否公平合理,固然十分重要;但更關鍵的卻是:網上書店正愈來愈緊扼著你我的思想和出版自由。一方面,它通過運算程式決定作者能接觸多少讀者、那些讀者;另一方面,它又繼續充當作者和讀者之間的中介——設想某天網上書店不幸運作癱瘓,讀者便再無法打開電子書來看;設想更加不幸地,某天網上書店光榮結業,讀者已購買的電子書也就化為泡影!

因此,當我們愈來愈依賴電子書出版之際,實在更要對現存渠道和模式提高警惕——我並不是說,明天便要徹底拋棄網上書店;我只是說,大家是時候要探索更多可能的渠道和模式——而分散式出版和NFT書的出現,正好帶來了嶄新的出版空間和想像。

當然,由於大家早已習慣把NFT用於影音創作,如何覆蓋文字創作仍存在不少未知之數,更遑論一時三刻就能以區塊鏈和密碼貨幣,取代現時主流的電子書出版模式。但說得老套一點:千里足行,始於足下——假如大家繼續不加反思、因循苟且,則思想和出版自由的壽終正寢,已是指日可待。

此際高重建拋出「電子書+NFT書」的組合模式,實在值得我們進一步詳細探究——必須首先清楚說明:他所指的電子書,並非通過網上書店作為中介,而是由作者自主向讀者進行直銷——然則為何還要多此一舉,在直銷電子書的基礎上,還要附加NFT書呢?

我想其中一個最有可能的理由,是讀者能夠真正「擁有」NFT書——每名讀者取得的,絕非那些可以無限複製的電子檔案,而是一件真正獨一無二的作品,彷彿每件都是作者親筆簽名的版本。與此同時,它並不依托於個別網站或伺服器,而是通過區塊鏈方式儲存和保護,因此更能確保書籍的保存和承傳。

試再設想,屆時人們已不需要地下書店,因為它已遍佈整個Web 3.0的世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