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年鞋藏身份證瞞警罪成 官索報告

更新時間 (HKT): 2021.05.22 02:00
■前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期間,被告報稱不適從校園送院。

【本報訊】前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期間,兩名少年報稱不適,從校園送院,其間涉向警員訛稱沒帶身份證,最終被揭發原來藏在鞋內。其中一名15歲被告經審訊後,昨被裁定蓄意提供虛假資料及企圖誤導警務人員兩罪成立。裁判員葉啓亮批評被告刻意誤導警方,意圖逃避刑責,但考慮到他被揭發後和盤托出,對警方影響輕微,遂下令先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,准他保釋至6月7日候判。

警曾認口供夾過「基本嘢」

現年17歲的李姓被告被指前年11月21日在救護車上向警員23583陳鈞賢(譯音)訛稱沒帶身份證。辯方早前反對將被告未經警誡下的招認口供呈堂,葉官昨裁決指當時所有離開理大的人均需出示身份證,警員要求被告出示並非因懷疑他犯罪,故認為警員並非懷有惡意地不作警誡,最終裁定有關招認證供可以呈堂。

辯方又質疑,陳姓警員的供詞沒記錄查問內容,僅記下被告答案。葉官裁決指陳只負責拘捕工作,正式調查由另一警員負責,故陳沒詳細記錄與被告交流的內容,實可理解。辯方又指被告表示沒有身份證,只是如實陳述;惟葉官不接納說法,強調警員曾以不同方式查問,認為被告必然理解對方並非僅問他「身上有冇」。

審訊時辯方曾質疑涉案兩名警員「夾過」口供,陳承認「夾過時間呢啲基本嘢」,並與同袍「組織」兩名被告將身份證藏在鞋內的說法。同案被告鄭啟駿(當時18歲)早前認罪,被判接受18個月感化。

案件編號:KCCC825/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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