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樂的定義

最近有一個兒時的玩伴結婚了,幾個一起長大的朋友們出來飯聚。大家各自發展了不同的事業和興趣,追尋更大的快樂和滿足。不過我相信在聯繫大家的記憶裡,有最簡單的快樂存在,就是一起騎單車,踢足球,玩遊戲機,在屋邨的梯間打槍戰,捉迷藏,打乒乓球,然後到便利店買一杯超大可樂。最簡單的玩意,大家分享過最快樂的時間。

現代人生活忙碌,大部份時間都花了在工作和進修中。僅餘的一丁點時間,當然要好好地作最大利用。放假,當然要玩最好的,吃最好的。然而有趣的是,我發現當自己不能吃喝玩樂到「最好」時,心裡竟偶然有一種失敗感和不滿足的心情。彷彿我要的快樂,跟我能去哪裡旅遊,住多大的房子,開怎樣的車子,月薪福利如何等等,有著緊密的關係。

若我所追求的真的只是快樂,那麼我相信兒時擁有一輛新的腳踏車,週六早上我們一起騎單車從上水開到粉嶺時所得到的快樂,應該不會比現在擁有一輛新房車,或一起到北海道跑一轉差很遠;然而兩者比較起來,卻有趣地出現了「高下」之分。我在成長轉化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地迷失在物質的迷宮裡,忘了原來自己最想要的生活元素,原來就是快樂。

最近我每天跟女兒一起的生活最簡單不過;一起對著鏡子刷牙,一份茶餐廳早餐兩份吃,一起游泳,到公園散步,在藍天和草地上跑,在雨天一起舉傘,到超市買東西,坐巴士到外婆處;有時大家會不開心,有時會一起歡笑。如此無聊的生活細節,卻意外地為我帶來了很大的滿足感。無論時間是否「有效率」地被使用,這種分享的生活己經達到了快樂的目標。

我突然又想起太太在我們還未結婚時的一段對話。當時我們不知因為什麼事情很不開心,經常吵架;我當時問她說,一見面便吵架弄得大家都不愉快,所為何事?她的回答讓我對「快樂」有了新的定義:「在一起就算吵架,也是快樂⋯⋯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