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少年

我的腳掌被烈日烤得灼熱的地面燙傷了,兩邊各起了一個小水泡。


五年前,有個十一歲的少年說想我帶他到黃牛山頂看日出。我叫他來我家過夜,半夜起行。山上風大,我隨便拿了女兒的粉紅色外套給他擋風,他竟毫不計較照穿上山。

要知道觀日出要碰運氣,很多時明明晚上天朗氣清,遠方東邊卻雲層密佈,或者山頂正在雲霧之中,把剛要露臉的太陽擋住。十次上山,可能只有兩次能看到完整的旭日。見雲海更難,季節必須是春天才多潮濕的向岸風把霧氣吹到山谷;在 300-550 米出現逆溫層才能見到雲海。天文台的高空天氣監測圖雖能查到逆溫層,記錄時間卻是晚上八時及早上八時,就算發現晚上八時出現低空逆溫層,十小時後日出的時間狀況可能已經有變,所以數據只作參考,及給自己多一個行動的藉口。

然而他很幸運。那天是他第一次上山,我們卻不只看到日出,還看到雲海。我們在山上拍了很多照片,跟一個十一歲少年一起我自然也中二病大爆發,扮元氣玉、螺旋丸、龜波氣功、攞出各種格鬥架式拍剪影,過了很盡興的一個早上。


五年後的今天他已十六歲,本來只到我肩膀的他,現在比我還高一個頭。我在球場上見到他,也不管自己穿著涼鞋,嚷著要 1 on 1。在我心中他就是曾經一起發過儍的玩伴,雖然我們年紀足足差了三十年。

涼鞋不利急轉方向。他交叉步,我雖留意到卻來不及動,結果被越過了,輸一球。

於是我把涼鞋脫了丟一旁,赤腳再來。那是下午二時,地面被猛烈的陽光晒得滚燙,我腳步雖然變靈活了,但皮膚灼熱的痛感卻令我分了心,再輸一球。我連忙跑到旁邊陰影處,名副其實像一隻熱鍋上的螞蟻。

「我想我只能在那地面待三十秒。」我說完,數一二三跟他再衝回球場,我開波,進攻失手;他反擊,球又進了。Game Over。

我逃回陰影處,喊著要再來,他卻說:「三球了啊。」

這時我才開始感到兩隻腳掌近姆指那位置疼得厲害,好吧只好先認栽了,下次穿對鞋再挑戰。我家早已沒有籃球鞋,跟小孩玩耍穿跑鞋便好,也跟不上打聯賽朋友的步伐,鞋子沒穿久了自然會爛掉,爛掉後便沒再買回。但如果想要贏這小子一次,恐怕要穿一對好一點的籃球鞋,鍛練一段時間,再加上運氣才有可能。要成功挑戰,恐怕要趁五十歲前。還有四年。然而到時我們是否還同在一個城市,難說了。

買,不買?還真的有點砸錢衝動。現在呢?先在路旁摘一瓣蘆薈葉,回家敷腳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