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亡別狂傲

偶然在朋友的臉書瞥見蘇恩佩這名字。早在三十年前已對這位前輩的事蹟略有所聞。少年時參加教會夏令營,有好幾年要負責辦書攤,她的書總列在暢銷榜前列。印象中書的封面是紅色的,小小的薄薄的,書名《死亡別狂傲》。三十多年後的今天,已步入中年的我才對這位前輩、對這個主題好奇起來,第一次揭開這本書。

讀畢,才突然加深了對突破機構那「火柴人」公仔的體會。她燃燒生命發熱發亮的精神,彷彿火柴人頭頂的火焰。

蘇恩佩的見證藉她親撰的文字流傳後世,令她在讀者心中雖死尤生。這令我想起 Coco 這套電影中,一個人真正「死去」的定義 – 被人遺忘。原來這「生」的概念一直為社會共識:精神長存,可跟幾十年甚至千年後的人神交;建立了的事業,可影響後世,甚至繼續運作實踐使命。這種肉身死後的存在,並無好壞之分,所以也有惡人如獨裁者,人雖死了仍遺害人間,遺臭萬年。

對已逝的人,世上任何事均已無法感受,留下的文字、功業,其實只對在生的人有意義 – 如果生命的定義只限物理層的話。曾跟幾位文字創作者聊過,他們覺得若然自己死了,寫過的字就算一起永遠埋葬也不足惜。我想,他們對生命的定義或有另一種理解。

聖經形容獲得永生的人的名字,會被上帝寫在「生命冊」上,被上帝記念。我覺得這是聖經作者借人們對死後生命延續的理解所作的比喻:永恆的上帝不忘記某人的名字,就像某人的生命不曾消失一樣。

前天跟一位前主日學生晚飯,他對此議題有精闢的結論,值得一記。他說人的死亡有三個層次:首先是肉體死亡,然後是被人遺忘,最終是在世所有存在過的痕跡消失。像蘇恩佩,雖已逝世幾十年,卻仍有很多人記得她,世上也處處留有她的足跡,她像沒有真正的死去。但肉體若已死去,在世發生的事又跟逝者何干?除非人在世短暫的存活跟永恆的主宰有什麼關連,以致死後對世界持續的影響也被上帝記念。像「無名的傳道者」,有沒有人知道他們的名字並不重要。無論這是否「神學正確」,我發現這也是不少基督徒認同的概念。

香港早幾年所發生的事,是整個社會群體的共享記憶,在當權者洗白機器全面開動的影響下,印象已開始日漸模糊。若有天沒人再記起,那這群體便面臨一次死亡;若有天所有有關此事的痕跡都被抺去,書被下架銷毀、影像被禁映、甚至連言詞也成禁語,那便是群體的最終死亡。我關注發展去中心出版,是想盡量把群體記憶的痕跡保存得更久。最基本的是令個人自由所發的言論不易從公共空間刪除,更理想的是探索在受控的體制以外的經濟模式。

那怕有天 Facebook, YouTube, Patreon, WhatsApp, Twitter 都不再存在,甚至連自己也死去了,我的字仍留存在社群維護的鏈上,真跡仍繼續流傳。我是群體的一份子,我的文字是我生命的延伸,於是也成了群體一部分生命的延伸,為群體點一盞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