籲「馬路丟垃圾塞住黑警」男生還柙

更新時間 (HKT): 2021.05.22 02:00
九龍城裁判法院

【反國歌法示威】

【本報訊】市民去年5月27日發起反國歌法示威,一名男學生被指在旺角呼籲示威者堵路並大叫:「手足!前面有狗呀!快啲丟啲垃圾出馬路,塞住啲黑警!」涉案男生早前否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受審,裁判官梁嘉琪昨裁決指警員作供清晰合理,是誠實可靠的證人,反指男生站在馬路上叫囂,呼籲他人堵路,阻礙交通,裁定男生罪成,還柙至6月4日判刑,等候背景報告。

沒搜出危險品

辯方求情指,被告李澤楠(20歲)面對法例中罪行元素較輕的條文,亦即被控造成阻礙而非造成危害,望法庭輕判。

警員鄧寶龍(譯音)審訊時供稱,被告當時身處山東街近花園街的示威人群前方,呼籲他人堵路,鄧見狀遂上前制服並拘捕被告。辯方指呼籲堵路的人或是其他示威者,又質疑鄧沒查問被告背囊內有何物品,處理證物手法粗疏。

不過梁官裁決指,當時另有警員查問背囊內有何物件,加上鄧供稱沒搜出危險品,不認為鄧有必要就背囊查問。梁官亦指鄧負責觀察示威者有否堵路,並供稱一直留意被告,證供清晰合理,接納鄧的說法。

被告傳召友人作供,稱與被告從早上至下午都在逛街。惟梁官質疑他們途徑「嚴峻」路段,友人證供顯然屬堆砌。梁官又指友人聲稱看見被告遭人按在地上後,與另一名友人到餐廳休息,事後才得悉被告被捕,惟盤問下承認事後一兩分鐘已得悉被告被捕,說法前後矛盾。

案件編號:KCCC2965/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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